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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字号:[ ]时间:2016年11月03日点击数:联系电话:0791-87118658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进行科研、教学的重要基地,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须着实验服。

2、在实验室内应对自燃、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加强管理,使用剧毒药品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系(院、部)领导审批,由两人领用,一次用完,对未用完的剧毒药品须及时上交。

3、对易燃和有毒气体钢瓶,应按安全规定、固定安全位置存放,并在使用后关紧阀门开关,公用电炉须指定专人管理,不得私用。

4、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做好实验室的通风、防火及用电线路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实验室“三废”必须按照相应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操作,指导教师须先讲清楚操作规程和安全事项后再让学生进行实验,不得随便让其他人员操作。

6、实验室执行安全责任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或学生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保管好多余的药品,并对实验室进行清洁后方可离开。

7、拥有大型精密和特殊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必须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取得联系,进行预约登记后,方可上机操作,专管专用设备需委托设备专管人员操作或测试。

8、凡节、假日,休息时间因工作需要进入实验室加班的工作人员,应提前向实验室行政办提出申请。核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并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行政办将凡节,假日、休息时间开展实验人员名单报学院保卫部门备案。

9、凡是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应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博士生、硕士生、实习生要和实验室签署安全责任书,并严格履行责任书上的协议。

10、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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