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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试行)

字号:[ ]时间:2007年04月29日点击数:联系电话:0791-87118658

一、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科研档案是按照科研资料时间及科研课题类型分类。
第二条、教科研文件的归档范围,按教科研进程划分为:
1)科研准备阶段:科研课题审批文件、任务书、委托书、开题报告、调研报告、方案论证和协议书、合同等文件。
2)研究实验阶段:各种载体的重要原始记录,实验报告,计算材料等。
3)总结鉴定阶段:工作总结,科研报告,论文,专著,参加人员名单,鉴定材料,经费决算材料等。
4)成果奖励申报阶段:成果和奖励申报材料及审批材料。
第三条、实行由课题(项目)负责人主持立卷归档责任制。凡列入本实验室科研计划的课题,应由课题负责人根据归档范围,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因故中途停止或失败的计划内课题,所形成的文件材料也应归档,并说明情况。
第四条、教科研文件材料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整理移交归档。周期长的课题,可分阶段归档。课题负责人在归档时,负责填写课题档案简介和参加工作人员名单,并经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
第五条、对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进行登记和统计。
第六条、定期对档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认真解决。对破损或模糊不清的应及时修补或复制。
第七条、科研档案应明确专人兼管、相关资料和负责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统一保管。
第八条、档案要统一存放在实验室档案柜,档案柜内要保持整洁、空气流通、温度适宜,并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与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为防止档案丢失,凡借阅档案必须办理登记、签字手续。对较重要的档案,只能在档案室内查阅,需要外借要经实验室领导批准。
第十条、不准私自转借。借阅档案要按时归还并按要求放回原处。
第十一条、不准损坏、污染、涂改、抽拆档案。不经档案室允许,不准复印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有关人员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机密资料,不得将密件带出,如需携带密件外出时,必须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有关人员不在家庭或其它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机密事项。不应知道的机密,不打听、不询问、主动回避。

二、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由实验室人事行政专员负责实验室所有档案管理;
第二条.档案资料柜要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入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第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实验室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第四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实验室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第五条.档案一定要齐全完整,按一定的编号方式编号,并按保密程序实行密级档案管理。保密性质的档案调阅需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才能办理借阅手续。
第六条、凡涉及密级档案和文件材料,不准带回家,不准向亲友和无关人员泄露其内容及存放位置和保安设施。
第七条、按照上级档案业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的对本中心  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根据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对考核文档进行归类和标识以方便查阅,妥善保存考核文档。
1)考核文档是重要的人事档案,行政管理人员要实施分级保密管理制度,防止考核文档被无关者查阅。
2)实验室主任需要时可以查阅实验室所有人员的考核文档。
3)其他研究人员在需要时可以查阅分管部门人员的考核文档。
4)实验室人员需要时可以查阅本人的考核文档。
5)超出以上范围的查阅者,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由直接上级审核,实验室主任或主任助理审批后才能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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