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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管理办法

字号:[ ]时间:2012年10月10日点击数:联系电话:0791-87118658

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促进研究生教育与地方经济、科技发展紧密结合为出发点,建立以培养研究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已有的研究条建和各种教学资源,构建以培养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技能研发型人才为重点,多学科相互融合的研究生培养平台,为研究生进行学术交流、科学实验、自主研发和实践创新提供场所,为创新型、复合型人才成长创造环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结合我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拥有。
第二章  实验室的开放管理
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面向校内、校外开放,其开放形式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资源开放
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系列研究成果及技术积累,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为研究生的研究项目提供技术支撑。
2)实验室空间开放
建立一个虚拟网络平台,将部分实验资源在网站上向学校广大师生发布,真正实现资源的开放与共享。
3)信息资源开放
利用我室与社会企事业单位、公司、研究所等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引导在室研究生的科研工作进入技术市场,开发具有对医药产业具有重大意义的研发项目。
4)硬件资源开放
建立一个服务全校师生,与学科实验室的硬件资源形成互补性的开放式、基础硬件实验平台。
5)实验时间开放
部分研究区域,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将采取24小时开放。
第三章  研究生的培养管理
第四条  新入学的研究生在公共课学习期间由江西中医学院研究生部管理。研究生入室后,研究生培养在研究生部及相关硕士点的协调管理下,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管理,导师全面负责培养制度。
实行导师负责制:在以导师为主的同时,建立导师指导小组,小组成员可以是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具体负责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实践工作,业务学习等进行指导,并由导师和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工作,包括思想教育、学风教育、培养计划的制定、学位论文的指导等。入学三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提交到研究生部。
第五条  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为魂”的观念
实验室不断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理念,强调“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潜能,把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突出“创新为魂”,充分发掘、尊重和鼓励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创新实践等,使创新理念得以内化。并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教学和科研)两种资源;从把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千方百计为学生打造创新平台,确定了“以人为本、创新为魂”、“共建共享、互惠互利”原则,以及突出研究生自我管理的“多位一体”的管理原则。
第六条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两段式四层次”渐进式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
“两段式”,即研究生培养采取“理论训练+创新实践”两个阶段。理论训练包括课程学习与实践教育;创新实践按照研发实验、研发实践、自主研发、自主创业四个层次,逐步拓宽研究生研究视野,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
1)课程学习:研究生在校内导师的指导下,学习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术。硕士研究生必须认真学习各门课程,打好理论基础,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研究方法及综合分析能力。学习方式采取听课、讨论和自学相结合,既发挥了教师的指导作用,又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分析的能力。
2)实践教育:为了培养研究生的教学能力和表达能力,组织硕士研究生参加学生课程的教学活动。教学实践内容可以是讲授部分本专业课程,也可以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辅导或协助指导本(专)科生课程设计和毕业论文。教学实践的总工作量不少于15标准学时。
3)研发实验:研究生按照一定的程序申请进入实验室,在实验室的导师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研究。
4)研发实践:研究生通过参与项目和课题,在导师和技术人员的带领下,进行项目研发实践,提高自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自主研发:具备独立研发能力的研究生可以进入自主研发阶段。在提供的资金支持下,研究生自主研发成为现实。
6)自主创业:由各有所长的研究生个体组成团队,在相关政策的扶持下,走上自主创业之路。
第七条  培养环节引入淘汰机制、深入挖掘具有潜质的学生
淘汰机制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在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一些环节上也可采用淘汰机制,即有一定比例的一次不通过率。此外,系主任、学科带头人及学位评定委员会也应在研究生的招生、资格考试、论文选题、论文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过程中发挥各自的辅助监控作用。
1)课程考核:硕士研究生课程的考试可采用不同的形式,但一般以笔试为主,专业课可采用笔试和课程论文或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的方式,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所有课程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2)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末之前提交书面文献综述(要有一定数量的外文资料)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研究内容、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或意见。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开题报告及科研原始资料在毕业离校前交江西中医学院研究生部统一保管。
3)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须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开题报告情况、学位论文选题和身体状况等。具体办法按《江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改革并完善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控,对完成学业确有困难的研究生,予以淘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确有特殊才能的研究生可实行个性化培养和个性化管理,可不受培养方案的限制;创造条件,通过在本科生实践的过程中,挖掘人才,吸引有培养前途的本科生攻读硕士,培养更多在教学、科研方面上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
第八条  创新运行模式,建立“多位一体,突出自主管理”的机制
1)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施学校政策大力支持、研究生学院统筹建设、突出研究生自主管理、学院积极参与、校企共建的“多位一体,突出自我管理”的运行机制。在具体运作上,将课程、实践与研究生“三助”相结合;创新实践、学科建设与科研相结合;研究生个人培养、导师学术研究与创新实践活动相结合,让研究生既参与了导师的课题,又进行了自身的学术研究;研究生还可以通过在实验室进行各项工作获得相应的学分,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自愿参与到创新实践活动中来。
2)建立研究生入室制度。重点实验室面向研究生开放,研究生自主申请,填写《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入室申请表》,交至实验室主任审核,考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重点实验室,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入室手续;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研究、创业工作。
3)联合培养,优势互补:本实验室通过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将优秀研究生送至实践基地进行培养,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企业通过研究生实践寻求单位的储备人才,研究生通过锻炼提高自己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做到共建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巩固发展。
实行“学校导师+基地导师”双导师制的联合培养,由学校和基地(企业)共出导师,学校配备的导师全面负责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的指导;基地聘任的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实践阶段的学位论文、科研工作、自主创业等的指导。课程学习在学校进行,学位论文在基地撰写,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与生产实践紧密相关的研究课题,开展为期1至1.5年结合学位论文的研究或自主创业工作。硕士论文答辩由双方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负责进行答辩。
第十条  创新管理手段,建立科研创新激励机制
吸引一些知名企业团体共同建立研究生创新基金,如由美国Agilent公司每年提供10万元/年的资金,支持学生的课题立项和项目开发,为学生创新提供物质保障,同时为创新成果的转化工作奠定基础设立研究生科研奖励基金。如与美国Agilent公司建立共建实验室,由Agilent公司提供1000元/篇的奖励基金,奖励基金主要对研究生创新成果如发表高水平、高层次论文及申报专利、获得专利授予权等给予奖励。
设立学术交流基金,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营造学校创新氛围,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和外请高水平专家学者来校授课,讲授学科研究进展类课程和新建学科学位课程;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来校作学术报告;开展研究生学术论坛活动。通过学术论坛和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拓宽研究生知识视野,从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四章  实验室入室教育及考核制度
建立研究生入室制度。重点实验室面向研究生开放,研究生自主申请,填写《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入室申请表》,交至实验室主任审核,考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重点实验室,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入室手续;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研究、创业工作。具体流程图如下:

为了提高实验研究效率,研究生在进入实验室之前,重点实验室将进行统一的入室教育,内容包括:1、安全教育   2、仪器设备操作培训   3、科研数据的规范化书写   4、严谨的科研态度的培养   5、进实验室前成本意识等的培训,并对入室研究生进行考核,经考查合格后才能进入实验室进行科研实践。
考核形式:以科研实验室为单位,由行政办安排统一的时间进行考核。
1、书面考试,领取考核试卷,就之前入室教育的内容进行书面测试,并予以评分,成绩于测试后一周内张榜公布。
2、业务考核:就已进行培训的研究生进行实地考核,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操作的规范性,并检查是否按规范填写实验记录。
对于具体考核水平,按照《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奖惩制度》予以奖励或惩罚。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将定期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对于考核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
1、奖励的方式与类型: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办法。按照具体情况给予以下三种奖励:1)在各学术方向内进行表扬;2)在全实验室进行张榜表扬;3)全面考核评优,发给“优秀人员”荣誉证书。
2、奖励条件
1)对一贯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室财产,成绩显著,能采取有效措施挽回和减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降低实验污染,清洁实验环境;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刻苦,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态度的;
4)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宽厚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领域科学研究的创造能力;
5)其它受到实验室师生认可的优秀工作者。
3、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研究生,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分为下列三种:1)本研究方向内口头警告;2)全实验室通报批评;3)勒令退室。以半年为限,受退室处分的学生,半年内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半年后经过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继续开展科研工作。
4、条件:
1)对一贯不爱护实验室财产,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者;
2)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者,应从严处罚;
3)损失特别重大,后果特别严重的,除赔偿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六章  请假管理
1、  应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研究生请假应事前办理。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研究生因课题需要出差时,应告知研究生部。
2、  请假应填写《研究生请假单》。凡请假三天以内者由导师批准;请假三天以上者,经导师签署意见后,由院研究生部审批;未经请假或无故逾假者,按旷课处理。
3、  研究生在假期满了时,应及时持相关证明到研究生部销假。
4、  在学期间不受理研究生请假出国探亲。出国进修、留学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  研究生论文工作期间一般由导师安排其每日的作息,其考勤由导师负责,研究生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章  文章的发表与管理
科研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学校科研水平的重要方面。根据科研工作特点及研究生培养的需要,特制订研究生科研论文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1、实验室研究人员(含客座人员)、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均指研究生以第1作者身份(含导师是第1作者的第2作者)发表,且论文机构署名必须注明“江西中医学院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Modern Preparation  of  TCM,Ministry  of  Education  )。
2、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并署名“江西中医学院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含接到正式录用通知、学术会议论文集)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方可申请进行论文答辩。
说明:
①  高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最多只统计1篇,同一高校学报最多只统计。
②  所有期刊的增刊不视为核心期刊。
3、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发表研究论文时需在论文首页脚眉注明:*本项目受到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基金编号),(英文:Supported by the Foundation of Key Laboratory of Modern Preparation  of  TCM,Ministry  of  Education  (No. ))
4、发表的论文工作得到其他基金资助的(包括国家基金、省部级项目、北京市基金等),必须在所发表刊物规定的位置予以标注。
5、发表学术论文在标注各级基金项目资助时,必须经过导师或项目负责人书面授权。不得未经同意擅自发表文章,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包括学位论文)必须将所有的参考文献全部列出,重要的参考文献和未公开发表文献应该主动向导师汇报或交导师审阅。
7、论文作者署名在文章发表前要经过全部署名作者的同意。研究生署名“江西中医学院”或导师姓名(不论第几作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导师审核,投稿前必须就署名,投稿杂志的类型,级别和稿件内容等问题交导师审阅,填写导师审核表并交办公室备案。
8、署名作者中一定要注明通讯联系人,通讯联系人必须是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教师。
9、研究生毕业以后署名包含有导师姓名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也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和书面同意,在标注实验室承担的基金项目资助时,也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书面授权。
10、研究生毕业以后五年之内署名“江西中医学院”并与本人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也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和书面同意。
11、论文正式发表后,应及时将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交实验室办公室登记备案。
12、不按照本规定发表的论文,实验室将追究论文撰写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13、严禁以下行为:
1)侵占、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伪造研究数据;隐瞒不利数据从而用于伪造创新成果和新发现;
3)将本课题组已有研究成果在自己的论文中不加标明而居为已出;
4)请他人代写文章或代他人写文章,购买文章作为自己的论文;
5)发表学术论文时未经别人同意使用别人署名,或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标注资助基金项目;
6)发表学术论文一稿多投;
7)虚开或篡改发表文章接受函;
8)伪造导师或专家审批意见,伪造导师、领导或专家签名;
9)盗用、贩卖或擅自传播本课题组技术专利、专有数据、保密资料等未公开的技术成果。

14、论文发表流程图:


第八章  学位论文及论文答辩管理
 学位论文管理
1.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前期条件
(1)研究生在修完校研究生部规定的学分后,成绩达到优良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工作。
(2)根据各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与课题,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与课题相关文献阅读,并进行一定的调研工作。
 (3)根据文献阅读与调研工作,应详细提供一份书面的报告。
(4)研究生根据自己调研所撰写书面报告及确立研究课题,应采用研讨课及学术会的方式与导师进行探讨汇报,指导教师根据自身的研究方向、能力及研究生所提出的课题意义、深度、广度,正确确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题目。
2.进行学位论文课题的开题报告
(1)研究生根据已做的调研工作和报告及与导师共同选定的课题,在导师指导下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的研究课题应与本专业的前沿研究相关或来自与本专业有关的国民经济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2)本学科点应组织学科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学科组组长应由学科带头人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授担任,组员由4名高级职称教师组成;
 (3)评审组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严格评审;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评审组应根据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要求研究生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研究生修改完由导师认定合格后再提交评审组进行评审,原则上应由原评审组成员进行评审,若仍达不到要求者,建议研究生部终止该研究生的继续培养;
 (4)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提交时间应在第一学年结束之前完成。
3.学位论文阶段报告
   (1)研究生根据评审通过的学位论文研究课题,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研究学术论文要求撰写,否则,不接受答辩;
(2)研究生根据论文研究的进展及取得的阶段成果,写出书面的报告,与导师进行交流与讨论,对试验设备、结果和数据应如实的向指导教师汇报,作到准确、科学、高质量的完成学位论文;
   (3)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研究报告及试验与计算的所有结果负责,应分析校核研究生论文中的结果,及时把握研究生课题研究的深度、难度与程度,指导研究生的研究课题朝正确方向发展,应避免重复劳动和抄袭论文行为的发生,对研究生的创新处应该多加鼓励,对研究生所遇到的技术难题及计算结果有不同意见时,不应将研究生的成果加以否定,可以通过与其他专家或同行进行讨论、请教的方式解决;
(4)研究生的阶段研究成果应总结撰写成文章1~2篇以上,发表在相关的核心期刊上,有条件的可以在国外或国际会议上发表,对进入三大检索的文章按相关科研条例进行奖励。
4.导师学位论文审查制度
 (1)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应严把质量关,使研究生撰写的学位论文达到硕士学位的要求;
 (2)制定以下制度:
 ①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学位论文,应进行审查
 A.论文主要的研究内容仅公开发表1篇以下的
 B.论文研究内容没有相应的试验结果验证或间接结果验证的
 C.论文研究内容与同行研究结果与结论不一致的
 D.论文研究内容可能对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的
 E.论文研究的手段、方法较新颖的
 F.论文研究跨专业较大或交叉学科的
 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学位论文,应严格进行审查
 A.论文主要的研究内容尚未公开发表的
 B.论文没有按正常进度完成的
 C.论文研究的成果与开题报告预计结果不一致的
 D.论文研究的成果与开题报告中要求有偏差的
 E.论文研究内容与同行研究相近的
 F.论文研究内容和方向较成熟的
 ③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学位论文,经审查后需重新撰写,导师或审查人员应指出论文重新撰写的原因,并填写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A.论文有明显错误的
 B.论文没有达到课题要求或硕士水平的
 C.论文研究内容没有实质性成果的
 D.论文研究内容与目前已经应用较成熟的成果相违背的
 E.论文研究内容与其他同行研究内容重复的
 F.论文研究内容与原课题项目内容完全相背离的
 G.论文研究内容与研究结论不一致的
论文答辩
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在每年5月底以前完成,导师和教研室要有计划,合理安排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课题工作,并认真指导,加紧督促,按期完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江西中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研究生在按规定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的全部工作后,需向所在学科的学位委员会和校研究生部提出答辩申请,经批准后,由学位分委员会组织论文评审和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有1名以上外单位专家。论文答辩要严肃认真,做到公正、公开、严格。答辩合格者经学位分委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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