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及《关于重申劳动纪律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实验室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行,特修订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考勤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1. 本办法适用于重点实验室全体教职工。 2.实验室人员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1)对半天以上,2天以内各种正当原因的请假,采取知晓原则:各研究方向教职工须向所在方向学术带头人口头报告,管理人员、学术带头人向副主任口头报告,副主任向主任口头报告。 2)对2天以上(含2天),3天以内的各种正当原因的请假:各研究方向教职工须向所在方向学术带头人书面请假,学术带头人批准签字,上交副主任审核,交行政办备案;管理人员向副主任书面请假,批准签字后备案;副主任、学术带头人须向主任书面请假,审核后交行政办备案; 3)对3天以上(含3天)的各种正当原因的请假:学术带头人、管理人员、各研究方向工作人员须向主任书面请假,批准签字后交行政办备案;主任不在时,副主任代主任行使审批。 5.超出实验室审批权限的须按学校请假有关制度履行请假手续。 6.每位教职工须认真填写每月指纹考勤情况说明,各研究方向负责人需对指纹考勤说明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由行政办汇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7.日常考勤记录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评优指标之一。
江西中医药大学 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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