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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人员进修学习管理办法(试行)

字号:[ ]时间:2016年07月11日点击数:联系电话:0791-87118658

为加强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进修人员进修学习质量,结合我部门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 实验室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热忱向国内外开放,欢迎广大科研人员、在读研究生来实验室进修。

2. 凡外单位要求派员来实验室进修学习,应由派出单位出具公函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签订实验室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与培养协议并办理相关入室手续。

3. 进修人员入室前必须参加由实验室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就如实验室后,进修期间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4. 进修学习期满,应及时办理离室手续领取结业书,如需延长进修学习期限,须征得实验室主管领导同意,并补办延长手续。

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3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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