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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考勤管理办法

字号:[ ]时间:2016年11月04日点击数:联系电话:0791-87118658

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考勤管理办法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及《关于重申劳动纪律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实验室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行,特修订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考勤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1.本办法适用于重点实验室全体教职工。

2.实验室人员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3.实验室人员应参加实验室日常活动(工作例会、实验室各类学术活动等),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向所在研究方向带头人请假,并提前向行政办报备;

4.凡因各种正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者,均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具体请假方式如下:

1)对半天以上,2天以内各种正当原因的请假,采取知晓原则:各研究方向教职工须向所在方向学术带头人口头报告,管理人员、学术带头人向副主任口头报告,副主任向主任口头报告。

2)对2天以上(含2天),3天以内的各种正当原因的请假:各研究方向教职工须向所在方向学术带头人书面请假,学术带头人批准签字,上交副主任审核,交行政办备案;管理人员向副主任书面请假,批准签字后备案;副主任、学术带头人须向主任书面请假,审核后交行政办备案;

3)对3天以上(含3天)的各种正当原因的请假:学术带头人、管理人员、各研究方向工作人员须向主任书面请假,批准签字后交行政办备案;主任不在时,副主任代主任行使审批。

5.超出实验室审批权限的须按学校请假有关制度履行请假手续。

6.每位教职工须认真填写每月指纹考勤情况说明,各研究方向负责人需对指纹考勤说明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由行政办汇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7.日常考勤记录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评优指标之一。

江西中医药大学

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6年3月23日

关于重申劳动纪律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制度,现就劳动纪律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严格指纹考勤制度

全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指纹考勤管理办法》进行指纹考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从2015年11月2日起,坐班制教职工上午8:30之前签到有效;中午11:50—13:00签到有效;下午16:25以后签到有效。今后,凡是上午8:30以后签到者视为迟到,下午16:25以前签到者视为早退。

二、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病、因事离开工作岗位,须依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办理请假手续,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请假期满后,应按时到岗工作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发现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挂职、借调等经组织同意离岗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将离岗人员名单、离岗时间告知人事处,未告知者,绩效考核时不进行相应工作量的核减。返岗后未办理销假手续的,仍视同其不在岗,相关工资待遇不予以兑现。

三、严格督查管理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加强本单位劳动纪律管理,对擅自离岗人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报人事处。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考勤审核流程,对考勤表上反映的迟到、早退、无指纹记录情况,如因公外出开会、办事、联系工作的须予以具体说明,不得笼统地标为“公务活动”。晚上因公加班人员,由单位出具加班表,如未附表,晚餐补贴一律不予发放。考勤登记表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定,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人事处。

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教职工劳动纪律、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对管理松散、考勤不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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