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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

字号:[ ]时间:2016年11月04日点击数:联系电话:0791-87118658

附件1

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给师生们营造一个更好更舒适和谐的科研环境,使实验室真正成为文明、整洁、安全的科研场所,保证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本部门特制定本制度。

一、方针和原则

1、实验室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负责人对本室的安全与环保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2、各实验室指定一个研究生作为本室的安全秘书,负责本实验室日常安全卫生等维护,力求形成研究生参与实验室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安全卫生标准

1、实验室的环境应清洁、卫生、安静、无污染。室内各项标志、制度牌等要完好,标牌统一张贴、悬挂统一整齐。实验台、凳、门、窗、锁完整无损。

2、实验室物品应有固定位置,实验台上,仪器柜内仪器、物品、试剂等应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3、实验台、窗台无灰尘,墙壁、玻璃窗、天花板较清洁,无蜘蛛网;地面无尘土、积水、纸屑等垃圾。

4    实验化学品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危险品时应随用随领,不应在实验现场存放,零星少量备用的化学危险物品由专人负责,严禁接触明火。

5.   实验室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对三废要妥善处理,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废液严禁倒入水池内,应集中处理。

6. 实验室内严禁进餐、会客、喧哗、娱乐,室内和走廊严禁存放与实验教学和科研无关的任何电器(如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熨斗、电吹风、电暖器等)和物品。

7. 实验室电器设备摆放及使用合理、安全、规范。电源、电闸以及接线板周围禁止摆放易燃物品和仪器设备,使用电器应做到人走电断,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挪作他用。

8. 实验室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下班前,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检查安全情况,并将要关闭的电源切断,关好门窗、水、电、气等。

9、实验室整体布局应合理、规范,不得在实验室私自乱接电线,确保安全通道和出口畅通无阻。

三、其他

1、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是做好实验室工作的基本保证,全体实验人员都必须强化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

2、各实验室要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日常清扫和维护工作。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维护实验室清洁卫生,实验过程中,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实验完毕后,必须清扫场地和整理好物品。

3、实验室将日常检查和集中评比相结合,日常检查中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填写“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卫生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检查结果公示,每学期将集中评比出“星级实验室”。

4 对于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不合格者,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重大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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